志願服務經驗
2012年1月30日 星期一
您是否曾經被告知下個月或從某月份起,無法再發給「誤餐及交通代金」的經驗,對於「誤餐及交通代金」的發放,存有許多疑惑?
以臺北市立美術館義工大隊為例:記得民國100年3月間,運用單位要求義工大隊,必須在極短時間內整理出民國101年義工大隊「誤餐及交通代金」預算。
民國101年義工大隊「誤餐及交通代金」預算編列,是依據民國99年全年度義工大隊義工服勤總時數,換算成義工服務總次數,再依義工服務總次數,換算成代金金額。該金額就成為民國101年義工「誤餐及交通代金」預算編列上限。惟該金額並無法確實認為民國101年義工「誤餐及交通代金」預算。並編列義工投保意外保險及意外醫療保險保費預算。
所編列之101年義工「誤餐及交通代金」行政預算,尚須經由臺北市市議會審核,市議會審核後給予多少預算,義工於101年才會有「誤餐及交通代金」經費。
該「誤餐及交通代金」經費,是屬於運用單位之行政費用,義工大隊僅是統計各個義工夥伴服務時數由運用單位依預算編列規範使用。
依上述預算編列方法,往往無法完全滿足每次「誤餐及交通代金」發放無缺點。
2012年1月19日 星期四
記得93年年初,臺北市立圖書館永明民眾閱覽室圖書書架更新,更新後須要整理圖書。於是張貼徵求志工公告,就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加入了「志願服務」行列。每週一、三、五下午整理圖書,但是每週一下午是預約借還書車送回圖書的日子,也是最忙碌的下午。
同年10月間圖書館館員通知,必須參加12月份志工基礎訓練課程。當然準時報到參與基礎訓練課程。課程中完全記不得上課的「志願服務法」相關法規內容。但卻是記得講師陳武雄述說著,擔任消防屬副屬長期間推動「志願服務法」的經驗分享。另外也不記得「快樂志工就是我」這個單元的講師是誰,但就是記得述說那「說故事林老師」的教材製作與小朋友互動那愉悅的神韻。讓自己希望未來我也能將自己的志願服務經驗與他人分享。
在臺北市立美術館義工大隊的義工專業訓練課程中,吳秀瓊講師曾經說了下面一則故事:
有個釣魚如癡的年青人,因迷戀著釣魚而耽誤了重大事務。於是這位年青人就發誓不再釣魚,並奮發圖強,而成為一位令人尊敬的神父。數年後的某日神父非常強烈的希望能再嘗試著釣一會兒魚。於是神父就開車到隔壁鎮的鄉間,找個偏僻的湖畔享受釣魚的樂趣。可是神父的行為被天使知道後就報告上帝。但是沒有見到上帝懲罰神父,卻看到神父釣魚釣的非常快樂。神父釣到非常罕見的魚類,並與魚搏鬥後釣起非常大的魚,那是神父前所未有過的興奮經驗。但是神父卻是非常沮喪的回到教會,因為所有的經驗無法與人分享,那就是上帝給予的懲戒。
希望大家共同分享,大家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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